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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發展新質生產力,更好發揮省科創母基金作用。現面向全國優秀機構,公開征集子基金管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科創母基金簡介
科創母基金目標總規模100億元,二期規模30.02億元,注冊于義烏市,管理人為浙江金投盛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創母基金采用“子基金+直投”的運作模式,其中80%投向子基金,20%投向直投項目(含定向基金),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聚焦支持早期科創企業。
科創母基金主要圍繞“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及其15大戰略領域、“9+6”未來產業進行投資。
其中15大戰略領域具體包括:云計算與未來網絡、微電子與光電子、智能計算與人工智能、大數據與信息安全、智能控制與先進技術、新藥創制與高端醫療器械、結構生物學及關鍵技術、腦科學與腦機融合、組學與精準醫學、生物育種和現代農業、新能源開發與利用、雙碳與環保技術、精細化工與復合材料、功能材料、海洋與空天材料。
“9+6”未來產業具體包括:未來網絡、元宇宙、空天信息、仿生機器人、合成生物、未來醫療、氫能與儲能、前沿新材料、柔性電子、量子信息、腦科學與類腦智能、深地深海、可控核聚變及核技術應用、低成本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智能仿生與超材料。
二、子基金設立要求
(一)設立規模
子基金目標認繳規模不低于1億元,不超過15億元。
(二)出資金額及比例
科創母基金對子基金出資額不高于2億元且出資比例不超過子基金目標認繳規模的40%。
(三)注冊地
子基金原則上應注冊在浙江省內。注冊于浙江省以外的子基金,科創母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目標認繳規模的20%且子基金須完成地域投資指標的120%(即1.8倍返投)。
(四)政策目標
1.投資階段指標
在子基金投資期內,投向“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及未來產業領域,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企業的投資金額不低于子基金實繳規模的70%,且符合前兩項標準之一的企業的投資金額不低于子基金實繳出資額的35%,具體為:
(1)子基金的投資須為被投企業首兩輪外部機構投資;
(2)子基金投資時企業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上一會計年度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3)子基金投資時被投企業為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并在證書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地域投資指標
在子基金投資期內,投向浙江省內“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及未來產業領域項目的投資金額不低于科創母基金對子基金實繳金額的1.5倍。
3.民間投資要求
子基金投向民間投資項目比重不低于80%。
(五)投資重點
子基金要求聚焦行業、聚焦產業鏈進行投資,重點支持新質生產力“智能物聯、人工智能、機器人、生命健康、新材料、未來空間”領域內的細分行業子基金。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時僅可選擇一個細分行業進行申報,須說明該子基金擬重點投資的細分行業范圍,以及在該范圍內的投資比例(不低于50%);優先考慮具備深厚產業背景的子基金。
三、申報資質要求
(一)注冊資本
子基金管理機構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資本。
(二)出資要求
子基金管理機構、普通合伙人在子基金中的認繳出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子基金目標認繳總規模的1%。
(三)管理機制
子基金管理機構應具有完善的行業研究、創業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和投資決策機制,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為所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四)管理團隊配備
子基金管理機構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管理團隊主要成員未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
(五)管理規模及成功案例
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主要股東(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核心成員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計管理創業投資基金實繳規模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且有3個(含)以上成功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案例。
(六)募資能力
子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勤勉盡責,核實各出資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的合格投資者要求。申請新設子基金的,子基金申請機構在提交基金申報方案時,須至少已經募集到擬設立子基金目標總規模的50%資金(不含申請母基金出資部分),并提供出資人承諾函。科創母基金采用增資方式投資的,子基金管理機構應提供子基金現有全體出資人同意申請科創母基金出資且以平價增資及同意科創母基金享有子基金已投資項目收益(如有)的合伙人會議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四、申請方式
(一)資格自評
申報機構可在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官網以及浙江省產業基金投資管理平臺應用系統查詢本基金征集公告,并自行評價是否符合申報基本要求。
(二)獲取申報指南
自評符合要求的申報機構可發送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副本)蓋章件至郵箱zhejiangkc@zjfh.cn。接收到上述材料后,《浙江省科創母基金(二期)子基金管理機構公開征集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將在兩個工作日之內通過郵件回復。
(三)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分為紙質材料(五份)、電子材料(U盤)(一份)。
1.紙質材料: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分別列出目錄及對應頁碼并規范打印裝訂成冊。
2.電子材料(以U盤存儲),應包含:
(1)全部紙質材料掃描件(PDF文檔);
(2)可編輯文檔,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所有申報信息應保證真實、全面、準確,不得虛報、漏報、選擇性填報。紙質材料須與電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終以紙質材料為準。
申報材料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環城北路169號匯金國際A座12樓;收件人:浙江金投盛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創母基金(二期);聯系電話:0571-86905190;監督電話:0571-86970096。
未按規定的形式和數量遞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材料遞交后不接受補充或更改。申報日期以郵寄收到時間為準。
4.在2024年11月6日18:00前提交申報資料的機構(以紙質資料簽收之日為準)可進入第三批評審流程。
5.本征集公告僅是一種要約邀請行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要約。根據《申報指南》中明確的征集程序擇優確定基金管理機構,如未入選,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浙江金投盛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